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共计6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1批次,合格5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大美果蔬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噻嗪酮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美诚壹号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国产),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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