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产品信息的通告(2025年第11号)

本期公示食用农产品1类食品共计61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61批次,合格59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农药残留量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大美果蔬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芒果,噻嗪酮检验结果为0.15mg/kg,标准规定为≤0.1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美诚壹号超市(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香蕉(国产),吡虫啉检验结果为0.10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2.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x

3.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