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组织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计108批次,其中合格100批次,不合格8批次。本期公示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类食品共计38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5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2,抽样检验项目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3。具体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9批次,合格18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农产品19批次,合格17批次,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原因主要涉及微生物、农药残留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西安市鄠邑区少蕾木桶鱼火锅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检验结果为检出,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二)西安市鄠邑区福到家生活超市销售的桔子,丙溴磷检验结果为0.2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三)西安市鄠邑区优佳鲜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检验结果为0.04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陕西太阳景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特此通告。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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