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现场)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现场)

二、办理部门

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西安市鄠邑区宏桥路与吕公路丁字口东北角市民之家

五、联系电话

029-68768418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9年修订)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订)

九、办理条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十、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原件份数(份)

复印件份数(份)

备注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纸质

1

0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2

营业场所、仓库平面布置图及房屋产权或使用权证明

纸质

0

1

仅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仅提供营业场所平面布置图

3

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质量管理文件目录

纸质

1

0

企业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修订)第三章第三节的规定,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质量管理文件【增加经营范围提供】

4

与拟增加经营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目录清单

纸质

1

0

增加经营范围提供

5

授权委托书

纸质

1

0

6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纸质

1

0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陕西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网上申报系统(http://mpa.shaanxi.gov.cn/qysb/)(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用户认证→法人登录→许可业务,查询“《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现场)”事项,按照网页提示,填写并上报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后,带纸质材料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通知书》,需要出具《筹建通知书》、《现场检查验收通知书》的一并出具;

4、行政审批部门工作人员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检查(涉及多个需要进行现场检查的审批事项,现场检查工作可一并进行);

5、通过现场检查的企业经审批核准后制证;

6、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在行政审批部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备注事项

1.递交资料需准备文件袋:封面注明提交资料目录、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报资料、领取许可结果时,经办人非申请人本人的,须递交授权委托书;

3.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现场)为:变更注册地址,变更仓库地址,增加库房,增加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