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非现场)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非现场)

二、办理部门

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西安市鄠邑区宏桥路与吕公路丁字口东北角市民之家

五、联系电话

029-68768418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即办。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2019年修订)

3、《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017年修订)

4、《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6年修订)

5、《关于贯彻执行《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市〔2004〕152号)

九、办理条件

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

十、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原件份数(份)

复印件份数(份)

备注

1

《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表

纸质

1

0

法人单位分支机构的须由其上级法人单位提出申请

2

拟变更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学历、执业资格或职称证明、个人简历及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聘书

纸质

0

1

1.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具备执业药师资格;

2.质量负责人具有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相关专业学历或具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

(变更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需提供)

3

授权委托书

纸质

1

0

4

《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纸质

1

0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陕西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网上申报系统(http://mpa.shaanxi.gov.cn/qysb/)(使用360极速浏览器),用户认证→法人登录→许可业务,查询“《药品零售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非现场)”事项,按照网页提示,填写并上报相关申请资料;

2、申请人通过系统提交申请后,带纸质材料向行政审批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3、符合要求的经审批核准后制证;

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和授权委托书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

十二、备注事项

1.递交资料时需提供文件袋:封面注明提交资料目录、企业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2.申报资料、领取许可结果时,经办人非申请人本人的,须递交授权委托书;

3.药品经营(零售)许可变更(许可事项-非现场)为:变更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负责人,变更质量负责人,变更企业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兼驻店药师,核减经营范围,撤销库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