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延续)
二、办理部门
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西安市鄠邑区宏桥路与吕公路丁字口东北角市民之家
五、联系电话
029-68768418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3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5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
3、《陕西省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办法》
九、办理条件
已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经营户
十、申请材料
(一)主要生产设施设备、生产布局、工艺流程无变化声明;
(二)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
| 序号 | 材料名称 | 份数 | 材料形式 | 备注 |
1 | 执行的食品标准复印件,无食品标准地提供食品原料、辅料要求和生产工艺流程图等加工技术规范 | 1 | 复印件 | |
2 | 原《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 1 | 原件 |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管网上申报系统(http://qysb.sxfda.gov.cn/),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从系统打印申请所需各类表格);
2、行政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纸质和网上填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
3、依法对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组织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表》;
4、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签署意见;
5、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核准制证;
6、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领取《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
7、对取得《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