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事项-现场)
二、办理部门
西安市鄠邑区数据和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二科
三、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办理地点
西安市鄠邑区宏桥路与吕公路丁字口东北角市民之家
五、联系电话
029-68768418
六、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3、《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
4、《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实施细则(试行)》
九、办理条件
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
餐饮服务经营者:
1、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上的单纯性餐饮服务单位;
2、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2000(含2000)平方米以上的宾馆;
3、全市范围内餐饮服务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低于以上两条标准但承担重大活动接待的单纯性餐饮服务单位和宾馆。
食品销售经营者:
1、外商投资(含港澳台商投资)以食品经营为主的企业;
2、经营场所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食品经营企业;
3、连锁经营食品企业总部;
4、依托加油站从事食品经营的中石油、中石化、延长集团西安分公司;
5、西安地铁相关商业设施范围内从事食品经营的单位。
十、申请材料
|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原件份数(份) | 复印件份数(份) | 备注 |
1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书 | 纸质 | 1 | 0 | 无 |
| 2 | 《食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纸质 | 1 | 1 | 无 |
3 | 新增有关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纸质 | 1 | 0 | 仅提供目录 |
4 |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 纸质 | 1 | 0 | 无 |
5 | 授权委托书 | 纸质 | 1 | 0 | 无 |
十一、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申请(http://qysb.sxfda.gov.cn/),并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从系统打印申请所需各类表格);
2、行政审批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纸质和网上填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发给《受理通知书》;
3、依法对申请的许可事项进行现场核查,组织两名或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现场核查,并填写《食品经营许可现场核查表》;
4、根据现场核查情况,签署意见;
5、主管局领导审批后核准制证;
6、申请人凭企业委托书及《受理通知书》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
7、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公示。

十二、备注事项
1、提供资料要求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
4、食品经营企业办理变更申请,需将原证交回发证机关。
5、食品经营许可变更(许可事项-现场)为:变更主体业态,变更经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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