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食品摊贩食品安全提示

为压实食品摊贩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食品摊贩经营者应严格落实以下管理规定:

(一)严格食品摊贩登记备案。按照《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当持有效健康证明向所在区城管部门申请登记备案,取得食品摊贩登记卡,即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在摊位显著位置公示食品摊贩登记备案信息,不得超期、超范围经营。

(二)按城管部门要求规范经营。按照相关要求,食品摊贩在经营过程中,食品摊贩应当在城管部门划定的经营地点、经营时间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影响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居民正常生活,遵守城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清理场地,保持环境卫生、整洁。

(三)加强食品进货查验。食品摊贩经营者对其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严格进货查验,确保所使用和销售的食品有合法渠道来源,采购时应主动索要供货者资质和相关合格证明材料,并保存相关采购票据,确保食材安全可溯源。

(四)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食品摊贩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条件贮存和销售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经营者应按要求穿戴工作衣帽,严格落实食品防蝇、防尘等措施;制售人员手部、餐饮工用具,使用前应清洗消毒,食品原料应彻底清洗后再加工使用。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强化食品安全知识学习。食品摊贩经营者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学习,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并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诚信自律,接受社会监督,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西安市鄠邑区食药安委办

2025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