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告知书

鄠邑区酒类经营单位: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未成年人正处在生长发育的关键时期,饮酒不仅会损害他们的身体健康,还会影响他们的性格塑造,让他们做出一些错误的判断和行为,导致不良后果的发生,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售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违反规定将依法处置。为全面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此,我们倡议:

一、共同引导未成年人自觉不饮酒,勤俭节约,不铺张浪费,倡导健康生活方式。

二、商超市、专卖行、便利店、酒店、宾馆、餐饮店、酒吧等经营单位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

三、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应从自身做起,不让孩子代买酒水,不在学校、幼儿园和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饮酒,帮助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四、如发现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少年强则中国强”!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保障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让未成年人在一个安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