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愈加频繁,同时随时温度升高、湿度加大,食物容易腐败变质,是食品安全事件的高发季。针对五一前后餐饮食品安全特点,为保障公众饮食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食品安全领域集中整治要求,西安市鄠邑区食药安委办、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温馨提示:
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外出就餐:
外出就餐时,优先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卫生条件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高和实施“明厨亮灶”的餐厅。就餐提倡使用“公勺公筷”,鼓励分餐。点菜时要适量,拒绝铺张浪费,践行“光盘”行动。不在无证摊贩处就餐或购买食物,不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重选择卤菜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
居家饮食:
不购买腐败变质及过期食品;不采摘、购买和食用不认识或来历不明的野生菌类和有毒动植物,畜禽、蛋、水产品要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在食用凉拌菜、各种卤肉、水产品时要注意新鲜,生食的蔬菜和水果在食用前要充分浸泡、洗净,最好去皮后再食用,剩饭剩菜在确定未变质腐败的情况下,再加热时一定要烧熟煮透。
网络订餐:
要谨慎选择外卖平台,尽量通过知名度较高、配送经验丰富的大平台选择供餐商家等;要选择合法正规的供餐商家,注意查看其在平台公示的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切勿向无营业执照或许可证、许可信息不全以及许可信息与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不一致的供餐商家订餐;收到外卖时要第一时间查看食安封签、餐食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及时食用。避免因长时间存放导致食物变质进而诱发食品安全问题。
餐饮服务者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
各餐饮服务提供者要认真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农家乐(民宿)、旅游景点(区)、餐饮集中商业区及承办集体聚餐大中型餐饮和小餐饮餐饮服务提供者,要重点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严格把控食品加工制作关键环节,自觉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按要求做到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禁止加工制售河豚鱼及其制品、四季豆、野生动植物、发芽土豆、久泡木耳等易引起食物中毒的原材料。慎重加工豆浆、凉皮、裱花蛋糕、凉菜等冷食类和生食类高风险食品。接待旅游团队、婚宴或其他团体客人的餐饮服务单位,应注意科学设计菜谱,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不得超负荷经营,按要求做好食品留样。
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做到依法依规持证经营严格按照许可项目开展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无实体门店不得开展网络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不得无证、套证、假证开展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明确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定期开展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保持经营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清洁卫生。严密封装,规范使用“食安封签”,保证食品配送过程安全。
提醒消费者适量点餐,积极开展制止餐饮浪费,反对食品浪费,一旦发生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当立即封存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及用具、设备设施和现场,同时向属地和卫健、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报告。
农村集体聚餐强化主体责任
农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者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负责。举办者和承办者要自觉履行农村集体聚餐的报告义务,按要求及时、如实向本村(社区)或属地街道报告聚餐基本情况;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村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协管员的指导意见,积极落实属地管理要求。举办者要对承办者的食品安全状况、问题和隐患进行自检自查,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并督促承办者及时整改,确保供应餐饮食品安全。
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消费者进餐后若出现呕吐、腹泻、发热等不适症状,应及时到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件的餐饮等供餐单位,应立即配合救治患者,及时报告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健康生活始于点滴
食品安全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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