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下达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及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街道、景区管理局、西安鄠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二批)和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及做好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农发〔2024〕47号)文件精神,现就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计划

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94.18 万元,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资金安排

(一)石井街道栗峪口村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市级财政衔接资金22.1万元,财政衔接资金主要用于村内新栽路灯约27盏 ,维修约8盏;一组至三组护城连接路黑化提升约1011平方米;一组至三组护城连接路道路硬化约171平方米;河道西岸新建雨水拦水井5座,改善村内基础设施条件。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栗峪口村村集体,由栗峪口村落实后期项目资产管理及维护责任。

(二)村内基础设施项目,共包含4个重点帮扶村(余下街道西屯村、涝店街道余姚村、石井街道柿园村、五竹街道赵王镇村)和1个重点帮扶镇资金支持村(景区管理局化羊村),涉及资金272.08万元。项目包括:

1.余下街道西屯村村内基础设施项目:(1)东环路长157米,宽5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785平方米;(2)北五街长70米,宽5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350平方米;(3)北四街长70米,宽6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420平方米;(4)北街长35米,宽4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140平方米;(5)南一街长11米,宽6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66平方米;(6)中心街长11米、宽5米,长10米、宽2.5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80平方米;(7)南二街长61米,宽4米,厚18厘米,道路硬化面积244平方米;道路硬化面积共计2085平方米。(8)新修排雨水管网140米(φ500波纹管),230米(φ300波纹管);(9)新栽LED路灯12盏,涉及资金58.84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余下街道西屯村村集体,由村集体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

2.涝店街道余姚村村内基础设施项目:(1)村北二街长220米,宽6米,道路硬化面积1320平方米;(2)新修排雨水管网440米(φ300波纹管);(3)村内道路修补480平方米,涉及资金50.64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涝店街道余姚村村集体,由村集体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

3.石井街道柿园村村内基础设施项目:(1)东一路南向路长275米、宽7米;北向路长100米,宽(7.2米-8.2米);(2)中心街北向长25米,宽5米;南向长约354米,宽8米;沥青修复面积共5700平方米;道路修补50平方米;涉及资金58.15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石井街道柿园村村集体,由村集体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

4.五竹街道赵王镇村村内基础设施项目:主要用于村内道路硬化约1177㎡;村内道路修补约1325㎡,涉及资金54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五竹街道赵王镇村村集体,由村集体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

5.景区管理局化羊村村内基础设施项目:(1)村东一中心街南北路长440米、宽5.5米,东二中心街南北路长约351米、宽4.5米,沥青修复面积4000平方米;(2)南一街长40米,宽3米,道路硬化面积 120平方米;(3)村内道路修补350平方米,涉及资金50.45万元;项目建成后资产确权至景区管理局化羊村村集体,由村集体落实项目资产后续管护责任。

三、技术要求

1.道路硬化工程内容包括路基清表、路基碾压、3:7灰土垫层铺设厚度25cm碾压夯实,压实系数不小于0.95、混凝土浇筑(混凝土强度C30,厚度不低于18cm,塌落度8cm-14cm)、切缝及路面养护(养护期不低于28天)。

2.排水管网材质为钢带波纹管,管道底部垫层铺设20cm砂砾石、3:7灰土铺设厚度10cm碾压夯实;管道两侧及顶部用细沙填充夯实,恢复路面的混凝土强度C30,要求排水畅通,检查井用铸铁井盖、安装尼龙防坠网,收水井用铸铁雨水箅子。

3.路灯安装项目,采用LED通电路灯,灯杆高度不低于6米,光源功率不低于80瓦。

4.沥青修复工程内容包括修复基层、喷油、铺设格栅、铺设沥青。采用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沥青路面厚度不低6cm。

四、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下达的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组织项目建设,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作为各级检查、审计的依据。对符合立项、招投标条件的项目,要严格按照有关程序,进行立项、招投标,并做好项目监管,确保项目质量。

2.按照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做好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由鄠邑建设集团负责代建项目的全过程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及项目移交等相关工作。

3.资金项目实施计划下达后,项目所在街道负责协助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协调推进、竣工后的资产移交等工作。项目所在村建立项目资产台账,落实项目资产移交后续管护责任,确保衔接资金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4.严格按照《西安市鄠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文件要求,街道、村在接到下达衔接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落实公告公示制度,发挥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监督作用,引导、接受脱贫群众和社会公众监督。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4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计划明细表.xlsx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