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退回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鄠乡振发〔2023〕56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现将2023年部分退回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予以转发公示。
公示时间:长期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84870231
附件: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退回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pdf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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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部分退回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计划的通知》(鄠乡振发〔2023〕56号)文件精神,区农业农村局现将2023年部分退回区级财政衔接资金项目予以转发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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