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 2022 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项目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市乡振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及《西安市鄠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现就市级财政衔接资金(第二批)使用计划公示如下:
一、资金构成
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2179.8万元(其中项目管理费21.798万元)。
二、资金安排原则
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西安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及2022年衔接资金绩效评价指标“第十一条、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55%且用于产业的比例不低于上年比例”的要求,统筹安排2022年财政衔接资金。
三、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脱贫村、建档立卡户较多的非贫困村,“三类”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四、资金使用计划及扶持的范围
(一)安排资金80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农业产业项目、产业路配套建设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安排资金500万元,主要用于发展精品民宿项目,由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
(三)安排资金858.002万元,主要用于村内基础设施补短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四)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21.798万元,其中安排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管理费8万元,区文旅局项目管理费5万元,区住建局项目管理费8.798万元。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项目、农业产业项目和产业路配套建设项目、民宿项目、村内道路硬化等项目前期设计、评审、招标、监理、检查验收、绩效管理、项目公告公示、成果宣传、报账管理、档案管理等与项目管理相关的费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1日—2022年5月21日
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西安市鄠邑乡村振兴局: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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