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财政衔接资金最大程度发挥效益,根据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鄠财发〔2022〕22号)文件精神及《西安市鄠邑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实际情况,经请示区领导同意,现就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资金使用计划有关要求公示如下:
一、资金构成
2022年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600万元。
二、财政衔接资金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脱贫村、建档立卡户较多的非贫困村,“三类”人群及农村低收入人口。
三、资金使用计划及扶持的范围
(一)安排资金3400万元,其中2400万元用于支持全区农田排水渠项目;1000万用于支持葡萄设施提升(避雨棚)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安排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人才培训经费。由区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
(三)项目管理费,安排资金150万元,主要用于补足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费用。
公示期限:2022年5月10日—2022年5月20日
监督电话:全国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西安市鄠邑乡村振兴局: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乡村振兴局
2022年5月10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