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景区局:
按照西安市鄠邑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脱贫办〔202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村内基础设施项目库,现就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排如下:
一、项目概况
按照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脱贫办〔2021〕1号)文件要求,本次我区安排村内基础设施项目涉及4个街道办、5个村、6个建设项目,共投资170万元(详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请各街道办严格按照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1年度鄠邑区村内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和《西安市鄠邑区政府投资扶贫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要求,尽快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公告公示及招投标工作,各街道办应全程参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各村委会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协调、监管、后期管护等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各街道办、景区局负责组织各建设责任主体对竣工项目进行验收,参与竣工验收单位包括街道办、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验收合格后申请区住建局核验。所有实施项目于2021年5月底前完成施工任务并验收,项目验收前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报区住建局备案(详见附件2)。
三、资金管理
请各街道办加强对项目及资金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确保资金安全运行和有效使用。我局将项目资金拨全额付到各街道办、景区局,请你们严格按照项目进度进行拨付,合同签订后拨付30%工程预付款,项目开工后再拨付30%工程款,竣工验收后,由各街道办、景区局组织专业人员对工程决算进行审核,审核后工程款拨付至95%,剩余5%质保金1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督导检查
区住建局将会同区扶贫、财政等部门,对项目不定期进行督促,对项目计划落实、建设进度、资金公告公示、质量安全、资金拨付等事项进行检查。
附件1:西安市鄠邑区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表.doc
西安市鄠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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