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开发就业帮扶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鄠人社发〔2021〕356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现将我区2022年11-12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共2人0.24万元予以公示。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2年11-12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公示期:2023年7月20日至7月29日
监督电话:029-81494209,12317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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