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鄠邑区2024年4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的公示

根据区人社局、区乡村振兴局、区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鄠邑区开发就业帮扶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实施方案》(鄠人社发〔2021〕356号)文件精神,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实现就近就业,现将我区2024年4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共426人25.56万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至5月22日

监督电话:029-81494209,12317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24年4月份乡村振兴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资金明细表.xlsx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