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4年4月纳入监测对象的公告

按照《西安市鄠邑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规定,经区级审定,同意渭丰街道纳入监测对象1户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户2人)。

现予公告。

附件:鄠邑区2024年4月纳入监测对象名单.pdf

西安市鄠邑区乡村振兴局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