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的函》(鄠财函〔2020〕3号)资金文件,为使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根据我区脱贫攻坚项目库情况,充分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陕西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和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在疫情防控期间制定的《关于应对疫情影响 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办法》的要求,经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由区财政局直接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一、资金构成
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0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省级贫困村、市级重点村和建档立卡户。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1、产业发展及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安排资金1176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2、旅游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776万元。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
3、村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安排资金413万元。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4、应对疫情影响专项补贴项目,安排资金235万元,主要用于应对疫情影响的产业就业项目。其中:农业农村局安排资金200万元,区人社局安排资金35万元。分别由区农业农村局和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公告期限:长期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20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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