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景区管理局:
根据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鄠脱贫办发〔2020〕7号)、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区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脱贫发〔2020〕15号)、《西安市鄠邑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并就第二批应对疫情影响专项补贴资金项目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规模
结合各镇街上报汇总,本次安排区级财政第二批应对疫情影响专项补贴资金9.8万元。
二、资金使用范围
支持4个镇街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的65户贫困群众,积极恢复生产,发展种植(养殖业)、特色经济、实施“菜篮子”和自主创业等到户产业项目,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给予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户。
三、项目验收程序
该项目由各镇街负责验收工作,验收组成员不少于3人,同时填写《建档立卡户生产发展项目验收报账表》。各镇街验收通过后,以正式文件上报区产业脱贫办申请资金拨付,后附建档立卡户生产发展项目资金拨付明细表。区产业脱贫办收到申请文件后,将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由区农业农村局直拨到户。
四、工作要求
1.按照《西安市鄠邑区关于应对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有关要求,镇街要做好项目验收的公示公告工作。
2.镇街要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图片、文字(包括照片、视频、会议记录、文件等)等环节资料的收集整理,并随时接受农业、扶贫、财政等相关部门监督检查。
3.项目验收,严格落实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如发现违规操作、优亲厚友、虚报冒领、贪污挪用等现象,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1.受疫情影响贫困群众专项补贴资金项目分配汇总表.docx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产业脱贫办公室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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