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计划的公示

根据区文旅局报送的《关于新增备案项目及退回部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函》(鄠文旅函〔2020〕12号),由于用地性质等问题导致部分旅游扶贫项目不能实施,特申请退回财政扶贫资金199万元。按照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陕西省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八条措施》、省扶贫办、省财政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加快扶贫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陕扶办发〔 2020〕3号) 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通知》(市脱贫发〔2020〕1号)要求,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脱贫攻坚的影响,进一步优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切实推进扶贫项目建设,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经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就区文旅局退回的199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调整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构成

2020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99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省级贫困村、市级重点村和建档立卡户。

三、具体项目实施计划

1、安排资金104万元,用于幸福佳苑社区扶贫工厂配套及附属设设备建设项目,用于:多奇铝架脚踏式塑包封口机购置;平口机购置;无尘生产车间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台建设,分拣台建设,通风换气系统及更衣间建设;运输车辆(大面包车)一辆;自制预制包装机购置;风淋设施购置;1辆牛车(手动叉车),50个(120*100)标准塑料托盘、手持打包机5个等购置。由区发改委负责组织实施。

2、安排资金45万元,用于:余下街办东屯村,清除淤泥1200平方米;砼渠道,砼长度1000米,砼方量340立方米。由区发改委牵头,区水务局负责组织实施。

3、安排资金50万元,用于:石井镇栗峪口村,民宿改造10间。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区文旅局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20年4月15日         

归档时间:2020-12-28

归档时间:202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