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景区管理局,区级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3月6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来陕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努力克服疫情影响,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根据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等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农〔2020〕10号)、省扶贫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省审计厅《关于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扶办发〔2020〕15号)及《西安市鄠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修订)》(鄠财发〔2020〕6号)文件精神,现将《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加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鄠财发〔2020〕32号)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关于加强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鄠财发【2020】32号)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20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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