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部门综合预算的函》(鄠财函〔2019〕10号)文件精神,决定下达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0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一、资金构成
2019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600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省级贫困村、市级重点村和建档立卡户。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安排资金1300万元,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1281万元,用于村内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第四重医疗保障项目。由区卫健局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320万元,用于村级道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区发改委牵头负责,区交通局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180万元,用于广电扶贫项目。由区广电网络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69.9万元,用于大数据平台项目。由区电信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30万元,用于创业致富带头人项目。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资金19.1万元,用于建档立卡户产业保险项目。由区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公告时限:长期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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