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鄠财发〔2019〕143号)资金文件,为使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由区财政局直接下达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213万元。经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示。
一、资金构成
2020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213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户。
三、资金使用计划及扶持的范围
安排用于产业发展及产业基础设施等项目,资金1150万元。产业发展主要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支持扶贫对象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民族手工业、乡村旅游业,支持电商、冷链、仓储物流等新兴扶贫产业,承接来料加工订单,使用农业优良品种、采用先进实用农业生产技术等项目;产业基础设施主要围绕改善农村贫困地区基本生产条件,修建小型公益性生产设施等项目。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实施。
安排用于扶贫小额贷款贴息项目,资金63万元。由区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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