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鄠产脱贫办发〔2019〕22号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产业脱贫公室

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镇街、“十百千万”带贫主体:

根据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鄠脱贫办发〔2019〕21号)、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区产业脱贫工作实际,坚持严格把关、精准扶持、择优筛选的原则,确定了我区2019年“十百千万”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并经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19年度“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备案的函》(鄠农函〔2019〕36号)报备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同意,现将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项目计划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规模

2019年市级第一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资金共计300万元,主要用于“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其中西安荣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西安市户县双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户县永森草莓专业合作社各安排“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资金100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

1.西安荣华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

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带动玉蝉镇刘家庄村、玉蝉镇龙家寨村、景区管理局永兴村共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葡萄日光温室1800平方米;建设葡萄避雨棚5000平方米。

2.西安市户县双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

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带动涝店镇皇甫村、涝店镇史家庄村、景区管理局教场村共3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产业大棚2栋;培育树桩月季6600株(购买蔷薇杆);培育造型月季2000,个(购买骨架);培育月季花墙1500米(购买网片)。

3.户县永森草莓专业合作社“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

安排资金100万元,用于:带动甘亭街道郭村、五竹街道丁家庄村共2个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设施大棚20栋;建设新型钢构温室大棚1栋。

三、资金使用原则及带贫绩效指标

(一)项目资金使用原则:项目投入财政扶贫资金的70%,用于带贫主体园区产业发展的自身建设投入,另外财政扶贫资金的30%,用于量化给所带动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金,该股金继续投放在带贫主体,每年按照百分之十分红给村集体经济组织,两年期满连本带利返还给各村集体经济组织继续用于壮大产业发展投入。

(二)带贫绩效指标:1.负责包抓贫困村产业技术服务;2.负责贫困村农副产品的帮销;3.吸纳一定数量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园区进行务工;4.每年年底前必须向贫困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入股资金的10%分红给集体账号,用于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产业投入;5.帮助贫困村确定村产业发展思路、选定产业发展项目。

四、相关要求

1.该项目由区产业脱贫办负责组织各带贫主体与各贫困村签订帮扶协议,项目由“十百千万”带贫主体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镇重点做好与贫困村的对接及项目实施的配合、跟踪、检查、督导等工作。

2.计划下达7日内以镇街正式文件向区产业脱贫办上报实施方案,实行法人负责制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凡属招投标范围的(项目资金在30万元及以上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各带贫主体要做好与项目建设内容有关的文件、照片、视频、会议记录等痕迹资料档案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实施过程资料的完整性、可追溯性,接受社会各方的监督与检查。

3.本次下达项目建设期限为一年,严格按照项目制管理办法要求,计划下达及竣工验收后10日内进行项目公告公示。相关镇街必须按照公告公示原则对下达的资金项目计划进行公告公示;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将项目计划及实施方案在企业注册地及所带动的贫困村分别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资金用途、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和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4.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由区产业脱贫办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资金拨付。相关镇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督促检查力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不定期对项目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项目建设任务完成后,以书面形式上报请验报告,区产业脱贫办将联合有关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该项目实行区农业农村局报账制管理,坚持扶贫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严格资金投向,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按项目建设进度核拨资金。

 

附件:西安市鄠邑区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资金计划表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产业脱贫办公室

                          2019年6月20日

归档时间:2020-04-14

归档时间: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