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农发〔201947号

                                                   

 

石井镇、祖庵镇人民政府:

    根据区脱贫办、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鄠脱贫办发〔2019〕20号)及区脱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鄠脱贫办发〔2019〕30号文件精神,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予以下达,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政扶贫资金规模

    本次安排2019年省级第二批财政专项产业扶贫项目总资金150万元,用于产业基础设施项目。其中:建设安装滴灌系统项目,安排资金87万元;贫困村硬化产业路项目,安排资金63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资金

(一)建设安装滴灌系统项目

本项目安排资金87万元,主要用于石井镇栗峪口村建设安装滴灌系统项目,项目内容为:1.购置水泵2台、电缆2000米及相关水泵配套井管。2.为350亩果树加装滴灌系统,安装建设变频柜5个、过滤器5个、给水管道等其他配套设施。3.为35个蔬菜大棚加装喷灌设施,安装建设管网35套、给水管道等其它配套设施。

(二)贫困村硬化产业路项目

本项目安排资金63万元,主要用于祖庵镇石佛寺村产业路硬化项目3320平米。

三、相关要求

1.资金项目计划下达后,该项目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项目经镇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合格后,实行镇财政报账制。坚持“谁实施项目、谁用资金、谁负主责”“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必须按照项目下达资金项目计划进行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地点、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等。

2.项目管理,请严格按照《西安市鄠邑区产业扶贫项目管理办法》(鄠产脱贫办发2019〕18号)文件精神抓紧实施,对属于招投标范围的,必须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并做好项目监管,确保工程如期保质保量完成。该项目自计划下达之日起建设期限为一年

3.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产业扶贫项目在资金项目实施前后按照《西安市鄠邑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都要在项目所在镇街、村进行公告公示,接受贫困群众和社会工作监督,提高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的透明度。

4.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做好项目建设期间的图片、文字(包括照片、视频、会议记录、文件等)等各个环节文档资料的收集整理,作为上级相关部门检查和审计监督的重要依据。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22日

 

归档时间:2020-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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