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鄠财发〔2018〕100号)文件精神,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挥最大效益。经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下达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119万元。现将有关资金项目计划予以公告。
一、资金构成
2019年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发展资金)1119万元。
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对象
主要用于省级贫困村和建档立卡户。
三、资金分配及使用范围
1、安排用于产业精准扶贫项目资金826万元。主要用于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和“三变”改革。由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2、安排用于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类项目资金293万元。主要用于危房改造和村内基础设施类项目。由区住建局负责组织实施。
公告时限:长期
监督电话: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12317
西安市鄠邑区扶贫工作办公室 84816950
电子邮箱:hyxmk2019@163.com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8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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