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的公示

为确保我区2018年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实现贫困村达标退出、贫困户脱贫目标,区委区政府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900万元用于脱贫攻坚工作。为了充分发挥区级专项扶贫资金的效益,我们根据各单位项目申报情况,结合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在充分征求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并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下达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计划。现就具体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2018年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00万元,切块分配计划和使用范围如下:

1、12个贫困村(合并前的贫困村)发展集体经济组织,安排资金270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区2018年计划达标退出的12个贫困村 “三变改革”,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市级财政每村补助30万元的基础上,区级每村按照20万元配套扶持,确保每村扶持资金不低于50万元,重点用于光伏发电等产业扶贫项目。由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2、“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及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安排资金930万元,其中250万元用于“十百千万”产业扶贫项目,主要扶持产业扶贫项目库中筛选的合作社、现代农业产业园区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增收示范户、带动有产业需求的贫困户脱贫增收,50万元用于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及贫困户、示范户的技术培训,630万元用于精准到户产业发展、贫困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等,主要围绕产业精准到户、贫困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由区农业局负责组织实施。

3、电商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8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的电子商务扶贫重点村、示范村创建,包括:电子商务宣传、技能培训、网店开设、农副产品销售、村级服务站点建设等。指导电商平台企业设立电商扶贫专区,探索建立“电商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贫困户)”的扶贫模式。由区经贸局负责组织实施。

4、旅游扶贫项目,安排资金20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宣传。由区旅游局负责组织实施。

5、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光伏发电项目,安排资金500万元,其中400万元用于贫困村光伏电站项目,100万元用于贫困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区发改委负责协调实施。

6、危房改造及贫困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安排资金42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的危房改造补助和贫困村村内绿化、美化、排水及道路的硬化提升改造。由区建设局负责组织实施。

7、健康脱贫项目,安排资金22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贫困户的商业补充保险。由区卫计局负责组织实施。

8、广电扶贫项目,安排资金18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数字电视收视维护费、贫困村WIFI热点服务费及“广电扶贫﹒宽带乡村”的宣传,同时解决好石井移民搬迁社区WIFI热点的接入和贫困户数字电视收视问题。由区广电网络公司按照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广电扶贫﹒宽带乡村”政策措施》的要求负责组织实施。

9.孝德基金项目,安排资金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户老人。

10.安排资金15.5万元,用于景区管理局郭清村、煤场村、永兴村;石井镇下庄村、土门村、蔡家坡村;蒋村镇吴家堡村、西一村;祖庵镇石佛寺村等9个村互助资金协会贫困户借款贴息。

11.安排景区管理局资金34.5万元,用于管坪村建档立卡户临时安置点费用。

公示期限7天。

监督电话:84816950



西安市鄠邑区农村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213


归档时间:2020-04-14

归档时间: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