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级在扶贫监控系统下达鄠邑区部分新农合资金14.49万元,按照《鄠邑区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现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14.4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14.49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天,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0日
四、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人民路中段
联系电话:84883380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