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扶贫资金分配情况公告公示



2018年,上级在扶贫监控系统下达鄠邑区部分新农合资金14.49万元,按照《鄠邑区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现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金来源

1、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14.49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农村贫困人口补充医疗保险省级补助14.49万元用于贫困人口参加补充医疗保险;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天,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0日

四、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人民路中段

联系电话:84883380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3日

归档时间:2020-04-14

归档时间:2020-0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