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上级在扶贫监控系统下达鄠邑区部分新农合资金6035万元,按照《鄠邑区2018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现将资金使用情况公布如下:
一、资金来源
1、市财函【2017】2617号文件预下2018年新农合省级补助2135万元;
2、市财函【2017】2617号文件预下2018年新农合市级补助3600万元;
3、市财函【2018】889号文件下达第二批2018年新农合省级补助300万元.。
二、分配原则
按照《新农合资金管理办法》,201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市补助资金6035万元用于参加新农合人员报销,以上资金全部进入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社会保障基金专户统筹使用。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限为7天,2019年2月13日至2019年2月20日
四、监督电话及投诉地址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人民路中段
联系电话:84883380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2019年2月13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