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关于做好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公告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广泛了解社情民意,11月18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协助组织开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的通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开展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工作,请大家积极参与,如实评价。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2年11月28日—12月31日。调查内容围绕2022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和学生。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每份问卷由填答人基本情况和调查内容两部分组成,分单选题、多选题两种类型。

三、调查方式

请用手机微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见下方),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职”,进入问卷填答。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您所填答的问卷,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