鄠邑区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清阳宫大殿

清代。位于蒋村街道聂堡村。清阳宫始建于元代,为重阳宫主要宫观之一,现仅存大殿为清代建筑,建筑面积183平方米,坐北面南,面阔三间,进深二间,歇山灰瓦顶、透花脊、五架梁、前檐施斗拱、额枋残留道教故事彩画。清顺治十三年(1655年)及乾隆三十年(公元1765年)重修。殿前原有《创建清阳宫记》《蒙文令旨碑》《宗门法属宫观之图》等碑石五通,已迁至祖庵碑林。

1981年12月30日,清阳宫大殿被公布为户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