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赋能医疗机构发展,缓解定点医疗机构资金压力,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 西安市财政局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安市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预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市医保发〔2024〕44号)、《关于开展2024年度西安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保预付金工作的通知》(市医保中心发〔2024〕20号)等文件精神,区医保经办中心对各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核定预付资格及预付金额度,经区医疗保障局审核批准后,我区开展了基本医疗保险费预付工作。现公布2024年鄠邑区定点医疗机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预付金拨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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