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消毒产品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按照《西安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所转发开展“3.15”消毒产品专项检查的通知》(市卫监发〔2023〕36号)的要求,鄠邑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对辖区商场超市、零售药店、母婴店和批发市场的消毒产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重点对消毒产品经营单位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是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以及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标注的内容是否真实,有无虚假夸大、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作用、标注疾病名称或类药用语等内容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中监督员向商场超市、零售药店、母婴店等经营单位的人员详细讲解如何检查消毒产品和其消毒产品安全评价报告是否一致,是否合格;并要求各消毒产品经营单位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索取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本次共检查消毒产品经营单位35户,下发卫生监督意见书35份,出动监督人员16人次,车辆4台次。
目前,此项工作还在继续开展中,我们会不断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消毒产品的规范管理,保障消毒产品质量和安全,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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