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陕西中鑫盛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高新六路二号七星花园3号楼10101室
法定代表人:刘石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MA6U11W07K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德信西宸府专业分包的精装修工程拖欠杂工罗红卫、粉刷工杨昌娃、油漆工张志远、勾缝工李青松、木工刘强等23人工资共计344541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工人询问笔录、工资表、你单位德信西宸府精装修工程分包劳务法定代表人梅仁杰的询问笔录。
我局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限期你单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德信西宸府专业分包的精装修工程杂工罗红卫、粉刷工杨昌娃、油漆工张志远、勾缝工李青松、木工刘强等23人工资共计344541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劲波 联系电话:029-84810723
联系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19日


陕公网安备 610125020001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