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理决定书(鄠人社监理字〔2025〕 3 号)

处理对象:陕西广众齿科科技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吕公东路西户科技孵化器D2三楼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赵葛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3MA6W23FNXB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拖欠梁燕等106人2024年8月份工资467325.90元;拖欠严帅等89人2024年9月份工资362321.69元,共计拖欠上述人员工资829647.59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陕西广众齿科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葛祥的询问笔录及其提供的拖欠员工工资表等资料佐证。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限期你单位5个工作日内支付梁燕等106人2024年8月份工资467325.90元;拖欠严帅等89人2024年9月份工资362321.69元,共计支付上述人员工资829647.59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李劲波         联系电话:029-84810723

监察机构地址: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 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