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2025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三)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医疗机构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医疗机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西安惠安医院一般程序违反医疗机构资质管理相关规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1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