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二十一)

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陕西宏烨包装设计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培训与个人防护的指导督促不符合相关要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警告;罚款0.652024/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