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十七)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公共场所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 内容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西安市素色理发店行政处罚西安市素色理发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警告,罚款0.082024-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