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职业病防治工作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职业病防治用人单位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 日期 |
| 西安市沣京食品有限公司 | 行政处罚 | 西安市沣京食品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案 | 《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第七十一条、第三款 | 罚款 | 1.3 | 2024/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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