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七)

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公共场所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西安市鄠邑区西汀商城《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警告;罚款0.082024-05-11
西安无限大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警告;罚款0.082024-05-11
西安市鄠邑区悦泰酒店《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十四条未按照规定对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警告;罚款0.102024-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