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西安筑梦园托育服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五竹街办东五竹村八组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裴永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91610125MAC7G3P0XR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拖欠南英工资9865元、赵丽侠工资10347元、邹明轩工资3197元、张瑜工资28983元、张维工资14773元,共计拖欠5人工资67165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投诉人南英、赵丽侠等人的询问笔录及投诉人提供的工资欠条复印件。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限期你单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南英工资9865元、赵丽侠工资10347元、邹明轩工资3197元、张瑜工资28983元、张维工资14773元,共计拖欠5人工资67165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牛栋 联系电话:029-84810723
监察机构地址:西安市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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