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陕西瑞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沣四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苏东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15MA6TY8FT4N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
你(单位)拖欠刘少南等11人2023年5月-10月工资共计466926.10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陕西瑞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盖章认可的工资表、拖欠工资支付说明佐证。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限期你单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刘少南等11人2023年5月-10月工资共计466926.10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胡育涛 联系电话:029-84810723
监察机构地址:鄠邑区兆丰东路654号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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