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卫生健康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一)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内容处罚金额
  (万元)
处罚决定
  日期
陕西宏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鄠邑分公司行政处罚1、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陈娟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2、未按照规定,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陕西宏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第五十一条、第四款警告 罚款0.652023/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