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对象:西安鑫达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沣京工业园沣京一路13号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或负责人:张艳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91610125MAB0HYNA07
经调查核实,你(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拖欠徐五仓等41名在职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工资957490.64元,拖欠马祥雄等27名离职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工资367131.14元,共计拖欠68人工资1324621.78元)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下列证据:投诉人马祥雄、邵振华、肖鹏飞等人的询问笔录及该公司授权委托人白玉柱的询问笔录及提供的工资欠款明细表为佐证。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理:限期你单位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徐五仓等41名在职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工资957490.64元,马祥雄等27名离职员工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工资367131.14元,共计支付68人工资1324621.78元。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西安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主动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鲁红星 联系电话:029-84810723
监察机构地址:鄠邑区政法路48号
西安市鄠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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