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西安市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公共场所日常监督检查中,对部分公共场所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 法人及其他组织名称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处罚金额 (万元) | 处罚决定 日期 |
| 陕西和风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鄠邑区第二分公司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 | 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贾响莉(姓名)等1名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警告;罚款 | 0.08 | 2023-10-30 |
| 西安市鄠邑区唯忆优品商贸店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第一款 | 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等进行卫生检测。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 警告;罚款 | 0.13 | 2023-10-30 |
| 西安医药科技职业学校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 第六条第一款 | 学校〔23级3+2药学(1)班〕(教室名称)黑板照度〔451 〕LX。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0 | 2023-10-31 |
| 西安市鄠邑区余姚小学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六条第一款 | 学校〔四年级、五年级〕(教室名称)课桌面照度〔181〕 |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三十三条; | 警告 | 0 | 2023-10-30 |
| 西安百思特物业管理有 限公司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 郑少斌等1名直接从事供、管水的人员未持有有效体检合格证明,仍在上岗工作。 |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 警告;罚款 | 0.01 | 2023-0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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