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锐娟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维护良好教育环境,确保鄠邑区内学生出行安全的建议》(第103号)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规范校车安全运营
“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具体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按照《西安市校车工程试点方案》,保障学生上下学安全,坚持“保障学生就近入学、寄宿制学校入学、公共交通满足入学、提供校车服务”依次优先的原则,在坚持就近入学的前提下,为农村道路符合校车通行条件且公共交通无法解决的农村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农村小学学区内走读半径为2公里以上的学生,提供校车服务。
我区是全市最早实行校车运营试点区县之一,自2012年校车运行至今,已安全运行10年。目前,我区现有国家标准制式校车82辆,其中政府配备41辆(市政府30辆、区政府11辆),民办园自购校车41辆。我区所有公办校车由区政府委托西安通源运输公司负责运营管理,分别在五竹、玉蝉、蒋村、祖庵、甘河、涝店、石井等街道6所中心学校及振华中学、白庙小学、联东小学、元驾小学共10所学校运行,现有接送线路64条,站点81个,接送学生1974人。
二、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为净化和改善校园周边交通拥堵状况,进一步规范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努力营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环境,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区教科局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教育管理。
(一)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法定节假日、“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交通安全宣传日”等重大节日,通过工作例会、主题班队会、国旗下演讲、宣传展板、LED屏、法治报告会、家长会、安全告家长书等形式,持续开展全体师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安全守法意识,共同维护我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持续推进错时错峰上学放学。各校根据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错时错峰上放学管理制度和方案,实行分年级、分时段错时错峰上放学,避免造成交通高峰重叠,同时,通过微信群、告家长书等形式及时告知家长上、放学时间,不开车,绿色环保出行,不聚集,即送即接即走,最大限度缓解上、放学学校周边和校门口交通压力,改善交通环境。
(三)持续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区教科局通过认真排查,深入现场勘查,先后对人民路小学、新区一校、西街小学、荣华小学、光明小学、区第三幼儿园、区第四幼儿园、区第五幼儿园、区第六幼儿园、户电路小学、电厂小学、五竹初中、甘河中心校等13所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进行提升改造。共投入资金6万余元,施划斑马线4处、网格线4处、减速慢行标志牌12套、禁止停车带6套、爆闪灯12套、护栏210米、隔离柱21个。目前,以上学校上放学时段交通秩序得到明显好转,受到学校和家长的好评。
(四)持续开展校园周边交通整治。积极联系各职能部门,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突出专项治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机制。一是常态化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联合综合整治。今年来,区教科局牵头,公安鄠邑分局、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社区等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开展联合执法3次,对第一中学、东关小学、西街小学、区幼儿园、荣华小学、甘亭中心校、西安医科等校园周边治安、交通秩序、非法占道、违法经营等进行了联合整治。二是积极联系公安鄠邑分局,开展校园周边重点人员摸排管控、落实“公安护学岗”“高峰勤务岗”和“三见警”(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尤其在上、放学重点时段维护周边交通和治安秩序。三是织密织牢防护网络。全区各学校持续实行红袖章执勤、护校队(值班领导、值班教师)、保安、爱心家长志愿者护学岗“四位一体”全覆盖,共同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设立家长接送区,组织疏导学生,确保安全稳定。
下一步,区教科局将继续坚决落实上级工作要求,加强安全教育管理,强化部门联动协作,进一步与交通部门研究,依托城市公交,根据学校布局和学生分布情况,优化公交线路和站点,缓解交通压力,为家长接送孩子提供方便,同时,积极联系辖区交警中队,加大巡逻疏导力度。确保全区校园安全、稳定、有序。
西安市鄠邑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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