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70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B
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
签发人:赵满群
鄠医保函〔2023〕6号

王霏、陈卫、张宏权、胡雪林、解美娟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失能失智老人长期照护和服务需求的建议》(第7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区医疗保障局对本提案高度重视,并立即成立工作组,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因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为市级统筹,区县一级没有制定各项政策职能权利,为有效满足我区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有关医疗保障问题,我们积极联系市医疗保障局,并安排专人详细汇报我区实际情况和群众需求,取得市局支持。根据市局《关于支持符合条件的医养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工作的通知》,我局积极申报,目前,市局已批准我区开设医养结合的医疗机构有:鄠邑区人民医院、鄠邑区中医医院、陕西省森工医院、鄠邑区石井卫生院(为2023年4月新增),并及时将医养机构或科室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住院执行与同级医疗机构相同的报销政策,实行“一个窗口”办理。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的建立能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健康医疗和养老服务。下一步,如有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申报,我局也会及时审批,纳入医保定点范围。为扩大老年人康复项目和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就医群众经济负担,根据《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将16项康复项目纳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市医保发〔2021〕50号),我局严格执行政策,将徒手平衡功能检查、仪器平衡功能测定、失认失用评定、记忆广度检查、心功能康复评定、肺功能康复评定、人体残伤评定等16项自费康复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目前,我市老年人医保支付康复项目已增加至43项。更好地保障了老年人就医,切实解决了经济负担较重老人的实际困难。

2019年,市医疗保障局成立后,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在研究制定我市医疗保障政策上,积极谋划探索建立符合我市市情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以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妥善解决因年老、疾病等导致长期失能人员,尤其是失能老人的生活照料等问题发挥着重要的保障作用。目前,新的西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正在探索阶段,尚未出台,等政策出台以后我区将严格按照政策执行。

同时,鄠邑区医疗保障局积极与相关部门配合协作,以坚持改革创新为驱动,积极适应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新形势,深入构建医疗保障工作与养老事业融合发展的新格局,集中力量,凝聚共识,广泛宣传,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形成托起失能失智老年人生活的强大合力,促进失能失智老人生活质量的提高。

在此,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区医保服务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希望今后加强联系,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我区医疗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



西安市鄠邑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