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潇、程航、杨智森、张喜春、王永乐、付恒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执法部门转变管理理念助力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就提案所提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调研,并根据“八五”普法规划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做了进一步的安排。
一、认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严格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扎实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理论学习,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在市场监管领域落地生根见效。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属各级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全面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争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效开展的强大动力。制定了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开展“一周一法,一月一考”学法活动,加快学习型机关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高标准履行市场监管职能,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了相关法律法规业务培训等,通过学习培训,持续提高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二、坚持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制度完善落实
坚持全员学法制度,区局研究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周一法、一月一考”全员学法活动监管执法单位课程表》《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等文件,明确了总体思路、工作任务、时间安排及培训要求。强化组织保障和工作统筹,成立了区局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部署和整体推进。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落实到依法行政的全过程,组织落实全局“八五”普法规划。
三、严格落实裁量规则,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在行政执法案件中认真落实《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基准》《陕西省药品监管领域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试行)》《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首违不罚”清单(2023)><轻微违法行为减轻行政处罚清单(2023)>的通知》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及《市场监管轻微行政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一)》,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对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违法行为,通过责令改正、说服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促进相对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自觉接受监督,强化整改落实效果
主动自觉接受监督,今年以来,我局先后收到行政复议案件41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均已按照要求及时进行答复和答辩,收到区政府《行政复议意见书》2件,对在行政复议案件中提出在处理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组织相关科室进行积极研判,提出落实措施,做到以案为鉴,举一反三。
五、切实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区局于2024年11月向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印发区局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责任清单(第二版)的通知,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各业务科室和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在日常行政执法工作中,一方面开展行政执法,另一方面对市场主体进行普法宣传,2025年4月14日,玉蝉市场监管所按照局党委工作部署,对辖区纸花店开展检查,对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未明码标价的两家商户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4月17日,我局组织科所联合,在甘亭辖区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对学校食堂如何落实《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进行解读培训,同时就学校食堂如何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十统一六到位管理模式开展重点培训讲解。通过普法宣传活动,为法治政府建设创造良好的法治社会环境。
依法行政任重道远,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八五”普法规划、《法治鄠邑建设规划(2021-2025年)》等法治政府建设既定的目标,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推进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再上一个新台阶。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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