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区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72号提案的复函

类别:A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签发人:沈军胜
鄠市监函〔2025〕21号

仝展儒、万乐、王高峰、李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外托管机构管理的建议的提案》(第7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的《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职能划分,近年来,我局持续加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一、高度重视,积极安排部署

依据西安市鄠邑区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学生校外托管机构综合检查的通知》及我局印发《西安市鄠邑区2025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专项整治文件。突出重点、查找问题,排查隐患、防控风险,进一步加强校外托餐单位食品安全监管,扎实开展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整治。

二、部门联合,全面排查整改

依据职能对鄠邑区2025年已许可的112家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通报区教科局、区卫健局、住建、消防公安等有关部门,按照2025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25年4月,由教育部门牵头,与各镇街、区教科局、区卫健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对全区托管机构进行全覆盖排查整治,我局主要对其经营资质、收费标准、从业人员健康状况、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食堂环境卫生、原料进货采购查验登记、食品原料储存、餐饮具清洗消毒以及食品留样等重点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要求进行全面检查。

三、加强培训,提高食品意识。

一是组织各监管所利用线上线下对辖区托管机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的开展培训指导,将食品安全宣传工作与餐饮日常食品安全检查有机结合,督促各托餐主体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微信工作群及入户宣传培训指导等方式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预防食品安全风险意识。二是根据各阶段餐饮食品安全特点,在春季、夏季和五一、中高考等高风险时间段,通过鄠邑宣传、鄠邑融媒、鄠邑政务等网络新闻媒体平台,及时制作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温馨提示或安全消费预警等食品安全相关信息3条;上半年在开展餐饮食品安全集中宣传3次,通过摆放食品安全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彩页、画册等多种形式,主要就餐饮食品安全常识、夏季食品安全要点,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主题宣传活动,进一步普及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树立科学的饮食观、消费观。

根据职能划分,我局负责全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按规定依法处理并后续跟进核查,加强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

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明确职责,将校外托餐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落实校外托餐场所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承担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保障托餐学生饮食安全。

二是重点加强春、秋季开学前食品安全监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对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流程、食品原料进货查验、餐(用)具洗涤消毒、食品添加剂使用、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和个人卫生情况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

三是加大对校外托餐经营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提升其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西安市鄠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