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辉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鄠邑区秦岭北麓生态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秦岭北麓生态保护长效机制的建议》(第15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鄠邑区秦岭保护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和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秦岭违建事件教训,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扛起秦岭保护政治责任,着力做好“整治、修复、保护、发展”四篇文章,持续用力、狠下功夫,秦岭生态环境持续好转,林业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提高生态保护意识
上半年,我单位精心做好“第十一个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周”“市条例五周年宣传月”等一系列活动,入户宣传3000余次,印制发放各类宣传品3余万份,不断提升干群保护秦岭的意识。后续,区秦岭保护局将充分利用省、市《条例》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开展“七进”活动、举办知识竞赛、培训会等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活动,大力宣传省、市《秦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完善生态保护政策法规
对于“完善生态保护政策法规”的建议,我们高度重视并将积极推进落实。结合鄠邑段实际,全面深入地开展现有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排查梳理工作,精准掌握政策在基层执行中的难点堵点,进一步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常态化对接,及时向上级部门反馈有关建议,及时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与支持。在此基础上,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制定的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制定我区对应的实施细则,确保政策法规落地见效。
三、加强监管力度
在“加强监管力度”方面,我们将强化举措。一是日常巡查。一方面是由区委秦保办督促沿山各街道、景区管理局及区级相关部门对各辖区、各领域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另一方面是由区秦岭保护综合指导中心每日进行巡查,对发现疑似问题线索采取“双移交”机制移交属地及相关部门进行核查处置,并抄送纪委检察院,今年以来已移交、督办各类问题线索40余起。二是联合执法巡查。每月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点位、重点区域进行联合执法巡查,今年以来已开展13次。三是专项督导检查。按照《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由各行业部门分别牵头,每年四次组织专项检查,对各领域内易发、频发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四、优化生态保护措施
近年来,区秦岭保护局(林业局)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做好全域修复治理。加快推进秦岭北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珍稀濒危植物保护面积绩效38.18公顷,繁育珍稀树种秦岭红豆杉1114.4亩。科学开展国土绿化,完成义务植树90.09万株;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村庄绿化美化,向全区各行政村补植补造供苗29382株;完成鄠邑区“三化一片林”森林乡村建设7.56亩。巩固峪口峪道治理成效,高标准推进东寺沟、西寺沟、皂峪3条峪口峪道综合治理。持续巩固松材线虫、美国白蛾双疫区“摘帽”成果。
五、推进绿色发展
基于区域独有的文化底蕴和生态资源,由政府大刀阔斧做减法,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等问题;由艺术家慎之又慎做加法,聘请全国知名艺术家担任艺术村长,组织艺术院校师生长期驻村进行艺术创作。同时,不断提升配套服务,搭建合作平台,创立关中忙罢艺术节,打造终南艺术季,推动民宿、文旅、康养等多业态发展,打通了“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换通道,全体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连续四年居全市第一作为环山路片区文艺赋能城乡发展的重要节点,蔡家坡村人均纯收入从2018年的1.33万元,提高到2024年的2.36万元,增长77.4%;集体经济收益同期从21.6万增至81.8万元,增长2.8倍。
六、建立长效机制
区秦岭保护局深刻汲取秦岭北麓违建别墅问题的教训,修订完善《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实施方案》,建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预警机制、“五快”处置机制等长效保护机制。依托区秦岭保护“一站三中心”,巩固深化“部门联动、校地合作”的鄠邑模式,建立“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常态化保护机制,以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秦岭高水平保护。建立健全秦岭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联合区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完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区森林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近三个年度的生态效益补偿工作已全面完成;推进湿地生态保护补偿,组织编制了《西安市鄠邑区湿地保护规划(2021~2030年)》,进一步确认了我区湿地保护范围,制定我区近10年湿地保护和利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保障措施。
再次感谢您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关注秦岭北麓鄠邑段保护及发展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也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西安市鄠邑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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